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于10月23日宣布,唐宁,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及办公厅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。调查发现,唐宁已丧失理想信念,背离初心使命,且违背中央八项规定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公务的宴请和礼品,违反组织原则和干部任用规定。他利用职务之便,进行权钱交易,并在工程项目中为他人谋利,非法收受大量财物。唐宁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并涉嫌贿赂,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未改正,性质恶劣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自治区纪委决定给予唐宁开除党籍,取消其待遇,收回其违纪违法所得,并将其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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